索引號 | 113416005563302087/202103-00006 | 組配分類 | 其它解讀 |
發布機構 | 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主題分類 | 勞動、人事、監察 / 公民 / 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關鍵詞 | 無 |
名稱 | 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政策解讀 | 文號 | 無 |
生成日期 | 2021-03-05 | 發布日期 | 2021-03-05 |
問: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有哪些規定?
答:企業新型學徒制是按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院校參與原則,采取“企校雙制、工學一體”模式,系統化共同培養企業技能人才的一種培訓方式。
1.培訓對象。
(1)企業技能崗位職工。包括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新錄用員工;轉崗轉業或由企業結合生產實際和職工意愿自主確定的其他職工。參訓職工勞動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學徒培訓協議期限。
(2)畢業學年的全日制預備技師班學生。其在企業頂崗實習期間,可參加技師層次的學徒培訓。
2.培訓層次及期限。企業新型學徒制以培養符合企業崗位需求的中級工、高級工、技師為主,中級工培養期限為1年,高級工、技師培養期限為2年,特殊情況可延長1年(延長期間不享受財政補貼)。
3.補貼政策。
(1)按照培訓合格人數給予定額補貼,補貼標準為中級工學徒每人每年補貼4000元、高級工學徒每人每年補貼5000元,技師學徒每人每年補貼6000元。
(2)對于全省35歲(含)以下有就業創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城鄉各類青年學徒,參加中級工班培訓的補貼標準提高至5000元/人。
(3)承擔帶徒任務的企業導師享受帶徒津貼,具體標準由企業確定并支付。
(4)經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培訓計劃后,企業可申請預支50%的補貼資金。
同職業(工種)、同等級的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與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補貼不重復享受。